相关问答
1、反悔的内容是离婚。即双方或一方不愿离婚。离婚证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其婚姻关系已经依法解除。如果双方自愿复婚,应去婚...
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包括:一方放弃财产分割;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未追究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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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要求离婚。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2、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如果不能就子女抚养等分歧达成一致,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争议,从而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是精神病患者,被医院诊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不能受理离婚申请,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有真正自愿的离婚意愿4、未登记的。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事实婚姻。但是,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住在一起,只有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无需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有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5、对未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应当解除,无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的情形如下: 1、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情形的; 2、离婚后发现一方有恶意隐匿、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权债务等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包括:一方放弃财产分割;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有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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