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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伤问题:1.若要申报工伤,涉及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认定—工伤待遇索赔—执行需注意的问题;2.签订了劳动合同,若公司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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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范围包含: 一、医疗费 1、核算公式:医疗费补偿金额=医治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效劳金额 2、包含:住院期间、恢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恢复费 核算公式:医治工伤所需费用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规范。依地方规则,恢复医治需经办组织组织专家鉴定。 三、膳食补助费 核算公式:住院膳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X元/天/人*70%。 四、交通食宿费 核算公式: 1、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补助:15元/天/人;远程公共汽车:实报实销; 2、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食宿费用: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 五、护理费 核算公式: (一)罢工留薪期内需求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员工或许其亲属赞同,用人单位也能够依照本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一人的规范付出护理费。 (二)鉴定伤残后需求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则核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许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平等等级护理的劳务酬劳规范核算。 (1)日子彻底不能自理 其核算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金额=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元/月)*50% (2)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核算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金额=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元/月)*40%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机关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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