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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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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金额需要结合房屋结构、地域位置、建造年限、拆迁项目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城市房屋可以参考周边商品房市场均价争取补偿,补偿方式通常有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合法住宅房屋时,选择货币补偿的,补贴面积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不足50平方米的,按照51平方米安置,不收取差价款。
1、一般是没有的,对残疾人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困难户的残疾人能给予考虑,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 2、因城建、危改、拆迁领取住房拆迁补偿费的人员,申请享受低保待遇时,购买住房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人口计算可分摊的月数,在可分摊的月数内,该家庭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无结余金额的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3、如果有可以和开发商协商(但主要解决这问题的是当地的民政部门)如果没有,开发商说你是无理要求,你也没招,只能死磨硬泡了,估计如过开发商着急用这块地的话,也能给予适当补偿
首先要了解拆迁房的性质,然后再考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分割方法: 1、拆迁房属于私房;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2、拆迁房属于公房 (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3、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死亡 (1)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2)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有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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