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夫妻一方以共同名义所负债务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就一方婚前所负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这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对婚后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如果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作为配偶也没有义务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1060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如果你手上有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有偿还责任。如果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由他的遗产偿还这部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