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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2.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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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在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所需资料为夫妻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原件、到场需填写共有协议或产权变更协议、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具体的登记程序如下: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抵押登记;相关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完整,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给予申请号码和收据;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中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在房地产登记书上做抵押记录;收取相关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退回抵押当事人;按照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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