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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⒉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⒊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
⒈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⒉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⒊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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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⒉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⒊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⒋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单位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⒌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1、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2、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3、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4、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5、登记管理单位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委托送达,是指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邮寄送达,是指行政机关将所送达的法律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的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以回执上注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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