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商标异议能否使用

2022-08-26
1、被异议人所提供的答辩手续中如果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答辩将不作为异议答辩手续使用,并送还给当事人。(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1月14日《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2、关于增加证据手续的表明与提交时限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限定,当事人需要在提议异议答辩后增加有关证据手续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表明,并自提交异议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增加有关证据手续。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答辩手续且异议成立时,被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手续提交至该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