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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您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
劳动者十级伤残已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劳动者工作一年后公司倒闭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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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鉴定的结果,可以主张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社保中包含工伤保险的,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存在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社保中没有工伤保险的,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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