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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的具体表现如下:1、土地使用者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土地的协议;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以租代征则是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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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者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土地协议。这是最为常见的表现形式,用地者通过村委会鼓动群众出租土地,既达到了大规模长时间用地的目的,又不用安置农民不用支付占地赔偿。 2、以城市规划为理由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有些建设用地,比如修建公路、修建文化馆或者再转租给其他用地单位等,打着政府用地的名义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实际上在用地程序上也是违法的。 3、村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一些农民朋友自己的土地荒着,就想要把它租出去赚一点租金。这种做法的本质也是不符合土地管理规定的,是一种违法行为。 如果租用方在该土地做了违法的事情,出租方要负相关土地责任;若租用方违约不交付租金,因为交易本是违法的行为,该收益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严重违法的。 典型的“以租代征”,实际上是要征用征收你们的土地的。 应当协商给与合理补偿的,不满意补偿的可以拒绝其征收征用你的土地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以租代征”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 以租代征的字面意思是指以租赁的形式代替征收。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本质目的是降低征收的成本。以租代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一点,《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除开办乡镇企业、自建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使用土地,必须申请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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