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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尚未到达偿还期,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无法确定时,保证人偿还债务的行为已经失去了法律保证的意义。因...
债务人如果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债务人就不需要偿还债务。债务应当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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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担保属于人的担保,两个担保中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该担保属于一般保障,在借款人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但不能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如果该担保属于一般保证,在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不能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如果该担保属于一般保证,在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不能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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