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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 1、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而法律对保密协议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2、以及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不一定要...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之间的区别:适用主体不同,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竞业限制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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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如果你们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是单位是不用向你支付的,但是你要遵守忠实义务,不能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之间的区别:适用主体不同,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竞业限制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不同,保密是对劳动者长期有效的,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共同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上述规定,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共同点是:1、均为了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事项;2、约定即生效,不论是否约定了补偿或保密费。二、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区别1、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而保密协议是法定义务,无论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都要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就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明示的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劳动者均应承担商业秘密的保守义务。区别在于: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保密约定的,应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若双方不存在保密约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劳动者侵犯商业秘密的范围内,通过侵权诉讼来追究劳动者违法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其保护秘密的范围仅限于法定意义上的商业秘密,而不包括用人单位的其他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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