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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过错性辞退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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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作法是违法的。在公司与职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无论是政策因素还是其它因素)不影响职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或政策性待遇。如劳动合同未签订或至今未解除可立即申请当地劳动主管部门仲裁。如果就工资问题与公司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哪种方式相信政府或司法机关会有一个合法的解决方式。
1,公司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通知,否则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虽然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联系十分紧密,但合同解除本身并非违约责任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合同解除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亦称为实际履行、依约履行、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是指一方在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由于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产生合同关系自始消灭的法律效力,而继续履行是以原合同有效存在为前提,因此合同解除与继续履行不能同时并存,非违约方当事人可以择其一作为救济方式。在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选择违约补救方式的权利在于非违约方,而不是违约方。即使双方合同中约定了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也不能简单地视为悔约条款,任由违约方选择承担违约责任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在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且合同的性质和标的物均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支持非违约方的请求,判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那种以合同自愿为由,认为不应强迫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观念,实际上是站在违约方的立场上,片面地、孤立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当然不能取得公平公正的效果。 采取补救措施一般适用于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合同解除后,因发生双方权利义务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通过采取补救措施的形式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合同的解除时间是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起诉解除合同解除的时间的内容,欢迎登录ask.com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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