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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来予以判定: 其一、未经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羁押的时间从逮捕执行之日起计算。 其二、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是从刑事...
羁押时间不是从拘留之日起算。羁押期限的起算一般是从逮捕之日开始。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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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拘留期的起始日期一般从逮捕之日起计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看具体情况来予以判定: 其一、未经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羁押的时间从逮捕执行之日起计算。 其二、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是从刑事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刑种、刑期和主刑刑期的起止日期及折抵办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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