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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是违法行为,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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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处理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和建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津贴(原应按月享受的伤残津贴一次性支付至男六十周岁、女五十五周岁、最长为二十年)、定残后护理费(须经鉴定,看是否需要,如需要则还须鉴定护理级别和护理期限)、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假肢)。2、以上各项赔偿总额估计应在七八十万以上,具体数字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和材料仔细核算方能得出,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当面或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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