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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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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人力处理的角度如果想延长产假最好是直接跟单位申请事假,与之前产假的区别在于事假期间没有工资发放。 如果为了延长产假开具虚假病假单的,单位查出来会按旷工处理的,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即便员工在哺乳期单位还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快休完产假了才生病正常想也会觉得有问题的,单位很可能打电话或直接去医院核实病假单的真实性,或者单位简单些让你提供除了病假单以外的其他看病记录例如病历和处方发票,毕竟都因为生病要休长假了不可能一点药都不开。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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