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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
关于行政复议几天政府答复?,一般复议决定下达一般是在立案后60天,如果案件复杂,可延长1个月。如有复议中止,则分情况而论,具体可看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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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不存在二级复议的,一般对于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有利自己或者方便的原则自由选择进行复议或者直接诉讼。也可以先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在提起诉讼。
对于行政复议的详细程序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
答辩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市××县××镇(街道)××路××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被答辩人:××铝管加工厂,住所地:×××经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厂长。 第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县××镇(乡)××村。现暂住××市××县××镇××村。 因被答辩人(即行政复议申请人)××铝管加工厂不服答辩人作出的×社工认[]××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事实。根据被答辩人《行政复议申请书》诉称:“第三人×××系醉酒致伤,不应认定工伤”。但在调查核实时,该厂领导只说他平时经常喝酒,并未说他醉酒上班。而“喝酒”与“醉酒”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答辩人在作出工伤认定之前,曾向被答辩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书面告知其答辩举证,但被答辩人置之不理,既未提出异议,也没有提供“醉酒”的有关证据。如果第三人确系“醉酒”上班,为何不予以制止呢?因此,被答辩人说第三人系“醉酒致伤”的说法,与事实不符,难以成立。 二、答辩人认定第三人为工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依法应当予以维持。经调查,事发当日下午3时许,第三人在操作电锯加工产品时,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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