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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听觉障碍者需要盲文、手语等特殊的交流方式。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四条,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
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体现在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劳动就业方面。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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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指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等公益性就业服务,以及向用人单位提供基本的招聘服务的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就业困难群体,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点服务目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就业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6)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根据2020年中国民航局修订发布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承运人及其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根据请求,向残疾人提供下列有关设施和服务信息: (1)带活动扶手座位的位置,以及按照《办法》规定不向残疾人提供的座位; (2)航空器运输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的能力的限制; (3)在客舱或货舱内存放残疾人常用助残设备的限制; (4)航空器内是否有无障碍卫生间; (5)飞机上能够提供给残疾人的其他服务及设施。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机构,接受劳动部门的业务指导,是国家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组织残疾人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二是为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其招聘残疾人提供便利。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机构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以下服务:(1)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2)组织残疾人职业培训;(3)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培训、求职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4)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5)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此外,受劳动保障部门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失业统计;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也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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