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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可以请律师代理到中级法院参加开庭审理替当事人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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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适用两审终审制,因此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之后,那么就会生效。不过,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再审。至于民事上诉是向中院提起还是高院提起,这就要看一审法院的级别是怎样的了,一般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国一级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这是管辖问题,涉及程序方面,新刑诉法规定: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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