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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伤中受伤,半截手指能否获得合理的赔偿?

2024-12-08
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应当首先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已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 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则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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