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时,首先我们要注意,此时一般是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如果是去中级人民法院,甚至是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则往往会因为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而不予受理。另外,诉讼离婚遵循民事纠纷的管辖原则,也就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 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起诉的; 2、受诉法院对其案件没有管辖权; 3、其案件已经具有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4、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对于下列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应当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对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再次起诉的,应当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批准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在不得起诉的,不得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