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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罚单行政处罚。就要知道以下几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促进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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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行政处罚的回答为《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中没有“没收财产”的处罚方式,“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处罚的方式。 在行政处罚中,与没收财产相近似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的相关规定。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被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进行处罚。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由自己承担。2005年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进行了两次重大修改:一是行政拘留处罚作出后,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了两种执行方式,即被处罚人自行履行和强制执行。但随着公民择业、居住自由度的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大幅增加。同时,社会基层组织对人员状况的掌握和控制能力也不如以前强。在实践中,很难保证被处罚人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中心进行处罚。并且一旦被处罚人拒绝自行履行,公安机关就会找到被处罚人并将其送到拘留所进行处罚,在操作上也常常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因此,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很少甚至不采取被处罚人自行履行的方式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但通常在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公安机关直接将被处罚人送到拘留所进行处罚。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2005年制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取消了这种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方式,但直接规定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第二,关于行政拘留处罚期间的伙食费,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由自己承担。对于这一规定,在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许多方面提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处罚,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同时,要求被处罚人在被行政拘留期间承担伙食费,这在法律和理性上是不合适的。与刑罚执行活动相比,根据《监狱法》等法律规定,监狱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时,罪犯在监狱的伙食费由国家承担。对于被执行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员,执行行政拘留期间的伙食费也应由国家承担。而且在实践中,有的被处罚人因为经济困难不愿意承担伙食费,有的被处罚人虽然没有经济困难,但拒绝缴纳伙食费。执行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无权决定减免相应的伙食费,也无权强制被处罚人缴纳伙食费。在实践中,接受同等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往往受到不同的待遇,这对一些被处罚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删除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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