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71人已浏览
992人已浏览
798人已浏览
1,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