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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还会判刑,退赃并不属于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如果进行积极的退赃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
会,退赃并不属于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如果进行积极的退赃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减少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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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退赃。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会,退赃并不属于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如果进行积极的退赃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还能够争取进行减刑。
1.不是。留置期间退赃应该是积极退赃,积极退赃是被抓了之后悔罪的表现。积极退赃的,经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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