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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退赃并不属于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如果进行积极的退赃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减少基准刑...
会,退赃并不属于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如果进行积极的退赃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减少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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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会判刑,退赃并不属于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如果进行积极的退赃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还能够争取进行减刑。
1.不是。留置期间退赃应该是积极退赃,积极退赃是被抓了之后悔罪的表现。积极退赃的,经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不是。留置期间退赃应该是积极退赃。积极退赃是被抓了之后悔罪的表现。《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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