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以下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违法转让,转卖基本田5亩以上的;(2)违法转让...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非法转让、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要注意的是,我国刑法中没有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罪名。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额超过50万元的; 5、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的; 六、造成不良影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l、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认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埋过户登记。上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所谓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将土地使用权非法出卖给他人,或者为了出卖而向他人收买、租借土地使用权等,有的是明码标价予以出卖;有的则是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的买卖,如明里购买他人的厂房,暗里则是购买厂房所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借买他人住宅之名行占他人住宅基地使用权之实等。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符合下列要求,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是为了故意牟利; 客体为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客观地说,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转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