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办理不出房产证的安置房是不能买卖和过户的。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三十三条申请房...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屋因买卖、赠与、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导致所有权转移的,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房产证,安置房不能过户。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没有产权证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所有权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安置房有房产证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您同意,可以办理过户。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