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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怎么办理?

2021-03-16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根据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大家在购买安置房时,一定要明确房屋产权,房屋归属权等问题,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置房买卖有什么风险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在线咨询ask.com律师,他们将为您解答。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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