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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区别:(1)法律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根据现行宪法、立法法和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法规。(2)根据立法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立法权限划分的原则,虽然立法权限的效力存在从属关系,但法律与行政法规在立法事项上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但根据立法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尤其是立法事项,并不完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有权行使的行政职权事项。
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适用对象不同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部门规章同样不适用普通民众,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自己调整内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以,你说的是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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