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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可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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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背总包合同条款签订的分合同一般都应视为无效的。2、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对施工单位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的评价,只是看管理方面是否有缺陷,并不免除施工单位的责任。3、除施工单位能证明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即损害结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受害人的故意、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则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责任。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侵犯。所以施工单位对承包人的管理重点是过程管理,千万不要以为签订了安全协议就高枕无忧。
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就有效。
对方有资质,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您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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