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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有时会规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到公安机关的指定部门每月签到,如未按时签到视为脱逃,公安局凭此可以没收保证金并可采取强制措施; 2、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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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取保候审是指检察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出庭作保证或者出庭作保证的强制措施。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传唤属于例行公事,询问有关的案件情况,并不会收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等待保释审查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必须在期限到期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决定解除等待保释审查或变更强制措施,在期限到期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审查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立即执行,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情况。被保释候审人在保释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保释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必须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退还保证金,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必须立即向被保释的审查员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书面通知银行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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