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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十年发现非亲生“便宜老爸”获赔两万五

2022-10-28
养育了十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廖某愤而将妻子告到了花都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并要求赔偿其支付的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赔偿男方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共25020元。廖某于1992年10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女,相处不久两人便开始同居,并于1993年3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4日李女生下一个儿子。由于双方相识时间很短便同居继而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并不算融洽,双方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儿子的出生也没有使两人的关系变好。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廖某发现儿子的长相越看越不像自己,又考虑到与妻子结婚才5个月儿子就出生了,廖某心中疑团顿生,与妻子的关系更是每况愈下。2003年10月21日,廖某带上儿子进行,发现养育了十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廖某遂愤而起诉要与妻子离婚,还要求妻子赔偿十年来抚养“儿子”所支出的抚养费36000元和精神抚慰金10万元。在法庭上,李女面对亲子鉴定承认了所有事实,并同意与廖某离婚,但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精神抚慰金有异议。经审理,法院认为,廖某与李女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准许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法院判决女方赔偿男方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共25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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