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府征收遗产税时,总是大投入、小回报,显得有些得不偿失。遗产税征收的对象是资产,而非收入,因此,一些运行不佳的小企业主,包括以家庭为单位的农...
回答为什么有国家废除遗产税的内容如下,在立法史上一次异常的迂回曲折中,美国对大型遗产——当一代人去世时留给子孙的遗产——征收的税在2010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征收遗产税的规定,因此暂不能确定2016年是否会征收遗产税。建议以最终出台的规定为准,我们网站也会关注遗产税的最新消息。
第一种是征收印花税。对赠与行为的文件、不动产和证券的转让书据征收印花税。如马耳他对国内的不动产和证券要征收印花税;巴布亚新几内亚对赠与的文件征收5%的印花税;百慕大群岛按死者财产价值依5%一15%的三级累进税率征收印花税。 第二种是对死者课征的遗嘱认证税。在泽西岛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对死者课征的遗嘱认证税按第一个10000英镑征50英镑,其余部分按0.5%计征。爱尔兰对超过10820爱镑的遗产征收2%的遗嘱认证税。 第三种是对继承遗产所得的收入征收资本所得税。如以色列,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但对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捐赠,在财产转移发生时征收资本所得税。 第四种也是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就是征收遗产税或继承税。另外有些国家开征赠与税作为补充税种。 在对死者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征税时,上述几个税种不是独立存在、排他的,在有些国家里两个或三个税种在不同的环节发挥作用。在爱尔兰,既有对继承人取得应税遗产征收的继承税,对受赠人取得财产权利或利益征收的赠与税,也有对超过一定数额遗产征收的遗嘱认证税
一、遗产税基本情况 遗产税属于财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下来的财产征收的一种税。遗产税最早起源于欧洲。近代的遗产税始于1598年的荷兰,此后,英国(1694年)、法国(1703年)、意大利(1862年)、日本(1905年)、德国(1906年)、美国(1916年)相继开征了遗产税。目前世界上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约有50个。 遗产税与其他税种相比,最重要的特点是遗产继承税的征收工作是偶发的、一次性的。其次是征税面窄,对因发生死亡而转移或接受财产在一定数额以上的才征税。即使是在发达国家,遗产税或继承税的课税人数也仅占死亡人数的1%-6%。日本的遗产税课税人数占死亡人数的比例较高,近年来一直保持在5%左右。三是收入少,财政意义不大,在多数发达国家;遗产税收入也仅占其全部税收收入的1%左右。1992年英国的遗产税占国税收入的1.6%;1995年美国的遗产税占联邦税收收入的1%;1997年日本的遗产税收入占国税收入的4.1%。四是征税难度大,征税投入力量相对较多。遗产税的征收需要设置专门的机构,而遗产的核实、评估和征收又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日本全国从事遗产税和赠与税等资产税的职员约占全部职员的7%,征税成本相对较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679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