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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政府不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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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选择去相关部分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具体做法是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出现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安置的办法解决。
所谓70年其实不是指产权年限,而是指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在我国土地所有权都是国有或集体所有,没有个人或单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而房屋必须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才建起来,70年是目前国家规定的住宅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到期后需要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如果没有延期,那你的房屋就成为没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建筑了。
以下内容就是关于房子产权70年,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所谓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就是说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着物,即你的房产所有权益是全部属于你的。不过过了100年还是200年如果房子还在没有坏也是你的。 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 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不用什么花费自然收回该土地啦。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自己再盖。不是私有,可能不能再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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