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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要明确追偿权,因为只有保证人在承担连带责任的时候明确追偿权,才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
连带责任就是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对他人的责任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最常见的就是借款担保, 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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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担保的方式,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不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双方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应当对次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实际情形而定。在一般情形下,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下,该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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