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经审查,情况属实的,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经审查,情况属实的,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重整计划,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重整计划名为计划,实际是一个协议。重整计划的特征: (1)以企业拯救和债务公平清偿为目的; (2)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制备; (3)应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前景,确定以让步为基础的债务清偿方案,并确定有助于企业解困复兴的经营方案; (4)一般需征得债权人会议的同意; (5)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需经法院批准,方可生效。
首先,债权人会议按下列情况对债权进行分类,一般同一类的为一组: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然后,各组分别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同一组中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最后,如果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破产法》第八十七条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1,175人已浏览
9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