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公司债务卖掉了,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才能卖掉,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新的债务人主张债权; 2、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行为对债...
如果是经过债权人同意卖掉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新的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企业的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2,在由破产企业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变价出售,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并按顺序支付:(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在支付前(一)、(二)项后,如果有剩余破产财产的,再由普通破产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如果没有剩余破产财产的,则债权将得不到清偿。所以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后,作为债权人的经销商应该及时向受理法院申报债权,然后根据企业破产财产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能得到清偿、能清偿到多少。
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债务。
公司变更名称后,对债务人债务的处理是: 1、公司仅变更名称的,其他经营管理事项未变的,则债务人应继续向该公司履行债务; 2、公司如果是因合并、分立等事项变更名称的,则债务人需向合并、分立后的公司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