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竞业限制的补偿。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
1、对竞业限制进行限定的办法: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依法进行限定,例如约定竞业限制不超过二年;人员仅限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以及对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对于竞业限制期限内的补偿金,可以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的数额来计算;未约定补偿条款但劳动者履行义务的,补偿金可按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经济补偿,经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确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金额或者标准,合理的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限制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具体的补偿金额应结合员工在职时的岗位、工资收入、承担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等因素确定补偿金标准。员工应企业的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自愿限制择业,员工的生活质量不应因此受到影响,这应当作为确定补偿费给付标准的基本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