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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有 1、司法鉴定时效问题 2、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与施工质量验收不同 3、分清鉴定机构和法院责任,不可混淆二者的权...
第一个要注意的是在这个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中的一个司法鉴定的时间有效期的问题。第二个是这个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的司法鉴定和这个施工质量的验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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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流程如下1)根据图纸,由翻样出钢筋料单,并有项目工程师核对数量、直径、搭接位置和长度、弯钩角度、弯点位置,保证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绑扎时认真执行操作工艺。2)混凝土浇捣前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各方面条件都齐备后,开出浇捣令。对于现场的振捣、养护都必须按操作规程或方案进行。及时抽检混凝土的坍落度,并制作好试块,试块要进标养室养护。3)在土建和安装的交叉施工过程中,要预先制定好操作顺序,确保不漏项,特别要做好相互间的成品保护工作。4)工程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和被交底班组,相互办理签证手续,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技术要求、操作方法、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要求等。5)当前个分项工程完工,项目质量员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证,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认为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和国家验评标准,交业主或其代理人监理工程师验证。6)施工过程中加强工程的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加强当职检查和控制、班组或施工人员自检、互检、告检。前道工序检查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彻底杜绝结构质量通病。7)加强样工作,对重要构件的主要部位和复杂部位以及模板、钢筋必须做到先翻样、审查、后加工、再施工。8)要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要制定半成品的保护内容、措施,并指定项目副经理、施工员组织落实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本节所指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是指技术处理方案,其目的是消除质量隐患,以达到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和正常使用各项功能及寿命要求,并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其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其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工程质量事故的验收按什么区别。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原则。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时,以分析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原因为基础,结合实地勘查成果,应努力掌握事故的性质和变化规律,并应尽量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范围: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五、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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