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获批准后与高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档案送往省就业指导中心; 4、学生凭暂缓就业协议...
1、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获批准后与高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档案送往省就业指导中心; 4、学生凭暂缓就业协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暂停就业是每年5月末学校向省高中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告毕业生就业计划时,一部分毕业生不执行就业部门,不将户籍、人事关系转移到原来的出处,将人事关系暂时存放在省高中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暂停户籍留在学校的方法。暂缓就业协议由毕业生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期为2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果能够实行就业者的话,可以按照相关的就业手续办理就业报告手续,如果没有在期限内实行就业者的话,户籍和文件会回到出处寻求职业。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等。
暂停就业是指毕业生因某种原因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向学校申请暂停就业,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停就业协议》。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