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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以重婚罪起诉他,原因在于: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且同居的时候你们双方并没有各自的合法婚姻,所以你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先有合法婚...
可以。 1、女方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男方要求男方赔偿。 2、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对未婚先孕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对于女方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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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以流产等原因影响健康为由要求男方赔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承担更多的道德责任,属于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恋爱期间女方怀孕是原被告和被告的恋爱观偏差造成的,不是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男方应适当帮助和补偿女方终止妊娠所需的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用。 如果女性坚持生下肚子里的胎儿,也可以要求男性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男女双方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了,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然而女方未婚怀孕,男方不想负责任,女方能否到法院起诉男方,要求结婚,或者赔偿费用?接下来ask.com小编将为一一解答。 一、女方怀孕,男方不愿意结婚,女方能否起诉男方? 网友咨询:我满18周岁,男方还差几个月满18周岁了,我们恋爱一段长时间,不过在1个月前分手了。然而在一个星期前,我被检查出宫外孕,需要到医院做手术,切掉一颗输卵管。男方愿意照顾我,但是却不想娶我,我能否起诉他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能早于22周岁,女不能早于20周岁。而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像网友满18周岁,男方不满18周岁,两人都没有达到结婚年龄,暂时不允许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男方不愿意结婚,女方不能够强迫男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女方到法院起诉结婚的事由,法院是不受理的。 二、男方不认流产孩子是他的,女方能否起诉男方赔偿损失? 网友咨询: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半年了,上上个月和他发生关系后,都没有与其他男性发生关系。上个月我月经没有来,于是买验孕棒测试,显示弱阳性。然后上周我去了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后,男方说孩子不是他的,也不会和我结婚,也不赔偿任何费用。请问我可不可以到法院起诉,要他赔偿费用? 网友怀孕后做了流产手术,对她的身体确实造成一定伤害,女方可以向男方索要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女方流产后,请求男方承担因流产导致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必要费用,法院一般认定由男方双方共同承担,一人承担一半责任。 而女方能否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首先男女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预见发生性行为可能会产生怀孕的结果,但是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具有一定的过错。其次,流产不属于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形。因此法院不支持女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 女方未婚怀孕,男方不负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索要必要的费用,但是不能够索要精神损害费用。最后,各位女性,要擦亮眼睛,识别渣男,保护好自己。
1,他父母的行为以侵害了你们的婚姻自由权,你们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你们也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及准生证; 3,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 4,未婚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给孩子上户口。详细情况建议直接向户籍管理部门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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