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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住物业费的具体标准

2021-11-27
1、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如期交房,完成正常交接,业主在房屋交接前不应承担物业费。2、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交付延期,在此期间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在交付前不需要支付任何物业费。3、如果开发商如期交付房屋,但由于业主原因逾期接收房屋,开发商通知业主时,业主应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但在特定情况下,业主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减免。比如有的地方规定买房后从来没有入住过,或者入住后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使用过。物业公司确认后,可以从第七个月开始,按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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