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
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 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规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签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鉴定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鉴定是指具有特殊知识的鉴定人接受指定或聘用,对治安案件中遇到的特殊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一方面,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之一,本质上是个人意见,是鉴定人凭借其专业知识对某一问题的理解和判断。鉴定意见是否客观准确,取决于鉴定人自身的科技水平和判断能力,由鉴定人自行负责。另一方面,为了保证鉴定人按照科学准确的鉴定,必须防止权力、人情和金钱的干扰。因此,鉴定人应完全按照科学知识、科学规律和操作规程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增强鉴定人的责任感。受委托后,从检验材料中提取、保管、检验、筛选等。,应由鉴定人按照鉴定的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或施加影响,也不得指示鉴定人提出某种鉴定意见,或者代替鉴定人进行鉴定。二是鉴定人应当提出鉴定意见。鉴定人完成鉴定工作后,应当依法向委托单位提出本人签字的书面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在鉴定和判断特殊问题的基础上获得的意见。鉴定意见作为鉴定人的个人认识和判断,只表达鉴定人的个人意见。对于整个案件来说,鉴定意见只是许多证据中的一种。人民警察应当结合案件的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从而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做出正确认定。鉴定意见不能理解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依据,人民警察不能用鉴定意见代替对整个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第三,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字。鉴定是鉴定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的判断和鉴定活动。鉴定意见必须以鉴定人的个人名义进行,个人对鉴定意见负责。鉴定人在鉴定意见上签字,不仅可以保证鉴定意见的真实性,防止其他人伪造或篡改鉴定意见,还可以表明鉴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如对鉴定意见有争议,可及时找鉴定人核实。在处理治安案件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特别困难和复杂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客观、更公正的鉴定结果,几个鉴定人需要共同鉴定这个问题。对于多人共同鉴定的,鉴定人可以在鉴定过程中相互研究讨论,但每个人都有权提出自己的鉴定意见。没有人能要求别人服从自己的意见,如年龄、职务、学历、职称、技术水平、工作经历等。如果每个人的鉴定意见一致,每个鉴定人都应该在鉴定意见上签字。对于不同的鉴定意见,也应在鉴定意见中注明,并由鉴定人签字。
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0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