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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被禁止的。同时,法律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不返还给当...
关于新婚夫妇财产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深入分析。如果新婚夫妇在结婚证书领取后共同购买了财物,并且没有明确协议对嫁妆的所有权做出约定,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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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如果你男朋友同意的话,将产权证变更为两个人的名字是最佳的选择。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在婚前,男方购置了房产并将其登记于女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该资产,需要考虑男方所支付的资金以及该房产的归属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形: 1.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额付款购置房产,且该房产仅作了女方的名义登记,这代表着男方婚前财产赠与女方,因此成为了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在离婚案件中无法就该房产提出分割要求。 2. 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购房,并且在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月供还款,那么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女方的名字是唯一的。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应当被鉴定为归属于登记人即女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双方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还贷所支付的款项及相应所得财产增值的部分,则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3. 如果男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购置房产,并在女方名下进行登记,这可以被看做是对女方的赠予行为,因此同样也成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在离婚案件中无法就该房产提出分割要求。 4. 如果男方父母在婚前支付首付购房,然后在婚后由夫妇二人共同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月供还款,这个过程中不动产登记仍然只有女方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父母所支付的首付可以被视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该房产也应当被鉴定为归属于登记人即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被视为是夫妻两个人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存在相关债务协议的情况下,依照协议行事。尽管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但鉴于实际生活中的各种复杂情况,法律明确了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磋商和协商自治,进一步自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到的财产以及原先各自拥有的财产,甚至是婚内所得以及婚前各自所有中可以共同共有或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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