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临时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做出的决议有效。...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对于会议的召集期限和程序,各国公司法一般不做限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第110条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天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收到提议后十天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期限。《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表决,执行一人一票。《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的董事因事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委托书应注明许可范围。董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签署会议记录。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受到严重损失的,参加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表决中表明异议并记载在会议记录中,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召开是有一定的法定流程的:1,谁召集和主持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然后是通知: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3,举行会议: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4,形成会议决议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5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