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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并不能构成诈骗罪,这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案件意义上的诈骗,刑事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该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可进行双...
1、诈骗犯罪的数额是指行为人使用诈骗手段骗取的数额,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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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属于欺诈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以次充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的属于诈骗,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次充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的属于诈骗,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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