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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造成受伤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情形,所以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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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所以如果你们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而他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则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与受害人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他如下班途中遭遇不是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的,则按工伤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造成受伤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情形,所以雇主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你们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也要看你姐夫对于受伤有无过错,如果没有那么雇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的,具体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上项目的具体数额还需要了解户口、工资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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