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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 (二)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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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间,各个不同地区有一些细微差别,不过大致上来说,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始于1983年左右,而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则是从1997-1999年前后开始一直向后延长30年。
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2023年开始,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将相继到期。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有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激发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有利于保护和实现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放心落户城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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