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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上海市3年以上常住户口; 2、2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名下均无自有房产); 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据了解申请济南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经济适用房申请者需具有市内六区城市居民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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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二)年满70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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