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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当事人能在一年内去依法申请仲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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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当事人能在一年内去依法申请仲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应当提出仲裁的申请。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事情复杂可以延期30日。根据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遵循首次鉴定相同的期限规定,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再次鉴定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事情复杂,涉及医学专业较多的,可以延期30日。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后20日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十级伤残劳动仲裁大概要四十五天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六十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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