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认为用人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局(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还可以直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何种形式,需要准备证据材料。主要是证明企业拒绝应聘者,是因为应聘者有前科。这个证据非常难,因为企业不会留下书面材料,口头的不好证明,企业也不会承认。可以看看企业的招聘说明中,有无明确说有前科人员不予录用的说法。
1、用人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时,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2、员工同时有权要求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自己加付赔偿金。3、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